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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
項目介紹
美國投資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Fifth),是美國移民法在1990年創立,面向海外投資移民申請人所設立的第五優先職業移民類別專案,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到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此類簽證每年有10000個名額。根據此法案,外國移民申請人投資50萬或100萬美金至商業型企業,並為美國居民創造10個全職就業機會,即可獲發兩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有條件綠卡)。兩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2015年4月,美國國務院宣佈5月1日開始出現排期,每年10000張綠卡的數量已經供不應求。2019年11月21日,新的EB5 法案正式生效, TEA地區的投資款從50萬漲至90萬美金,非TEA地區的投資款從100 萬漲至180 萬美金。根據美國國務院最新發佈的 2020 財年美國移民簽證配額資料,所有移民簽證配額較往年上漲 11%。EB5 的全球配額從原來每年 10,000 張增加至每年 11,111 張。
項目優勢
1-一步到位:投資移民申請成功即獲得綠卡,而其它類別往往需要在美國工作或另行開展生意
2-條件寬鬆:無語言、年齡、學歷和管理經驗要求
3-自由定居:登陸後,申請人可以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居住或從事各種生意活動
申請條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岁;
*部分州对投资人年龄有不同规定
2-投资金额:佛罗里达州特许学校为区域中心项目,投资额为美金90万元;
3-可随同主申请人移民的受养人包括: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申請流程
1-簽約,準備文件,支付投資款至監管賬戶
2-律師審核文件,遞交I-526申請
3-取得檔案編號,獲得批准,轉國家簽證中心
4-體檢,領館面簽,獲得2年期有條件居民簽證
5-全家在獲得簽證後半年內赴美
6-遞交I-829申請
7-投資五年期滿返還投資款
項目介紹
EB-1A傑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當中的第一類;定義爲“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水準,足以證明申請者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傑出人才移民的對象包括在科學、技術、教育、社會科學、人文學科、商業、音樂、戲劇、舞蹈、雜技、電影、文學、美術、設計、體育等等方面的傑出專業人才。這些傑出專業人才必須享有國家或國際聲譽,除此之外,申請者入境美國後,必須對美國的發展提供實質的貢獻。本移民類群不需要雇主雇用證明。根據美國國務院最新發布的 2020 財年美國移民簽證配額數據,所有移民簽證配額較往年上漲 11%。 EB-1 的全球配額從原來每年 40,000 張增加至每年 44,759 張。
項目優勢
無工作要求,無需找美國雇主擔保
無語言和年齡要求
周期短,費用低
全家移民,獲得永久綠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全家抵美後,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權益
自由定居: 登陸後,申請人可以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居住或從事各種生意活動
子女在美上學可享受低廉學費,畢業後可自由找工作
申請條件
申請人是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裡的傑出人才(需要滿足移民局要求的10項的其中3項要求);
申請人在獲得綠卡後,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内的工作;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十項中的至少三項:
1. 獲得國内或者國際獎項
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而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認可的獎勵或獎章。
2. 是國内或者國際專業協會的會員
此類專業協會必須是達到一定資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協會、團體或組織。需要提供的支持文件爲會員資格證明。
3. 被專業期刊或者專業媒體報道
因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貢獻而曾被全國性的報紙、電台、電視、或其它新聞媒體專門評論報導。
4. 擔任評審
曾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專業雜志編委,會議組委,教科書編委,專業比賽裁判,或曾經受邀審閱過他人的作品文章。
5. 擁有原創性突出貢獻
在專業領域内曾作出學術研究或藝術上的重要原創性貢獻, 影響甚大的。
6. 曾在專業期刊或者媒體上發表學術文章
申請人在學術性報刊雜志或重要媒體上發表的有關本專業的文章或出版書籍。
7. 舉行作品展覽
在藝術展覽中心舉辦過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 是知名組織或機構的領導者
在享有很高聲譽的組織或團體中擔當或扮演主要或決定性角色的。
9. 高收入人群
申請人在相關領域薪酬或報酬高於同行的。
10. 在表演藝術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在藝術領域裡曾經創造相當高的商業價值,並有官方統計數據,如票房,DVD 售出記錄、發行的磁帶、激光唱盤、或錄影帶。
項目介紹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NIW是EB-2類的一個特類。與EB-2PERM普通雇主支持移民不同,申請者無需雇主擔保,只要證明依靠自己能力能為美國帶來利益,即可獲得永久綠卡:
(1)在科學、藝術或商務的領域有優秀才能-即“特殊人才”者
這一分類僅指在科學、藝術和商務領域中具有傑出才能的人。和傑出人才(EB-1)相比,這一分類不僅領域範圍更小,同時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聲上一般也最多具備全國性聲譽。屬於這一類別的外國人,其也可能屬於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或從事專業性工作而不一定具有高等學位。但要符合這一類別,該人士至少具有超過普通人的才能並有傑出的成就。
(2)有碩士學位以上高學歷的專業人才
“高學歷”是指具有美國碩士(或以上)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學士學位加上十年專業工作經驗,將等同于碩士學位。注意,這一要求是工作職位的要求,申請人本身擁有高學歷並不一定就能申請此類。“專業人才”即從事那些至少需要經過高等專業教育或具有同等專業知識水準才能夠從事之專業性工作的人,如律師、會計師、醫生、工程師、化學家等等。
通常,就EB-2而言,有美國雇主的工作承諾及勞工證仍是必要的要件,除非申請人可以提出證明其具備優異(特殊)的才能符合美國國家利益,而使BCIS可以豁免該申請人必須提出勞工證的要求,不用申請勞工證,就可直接獲得美國移民申請。
項目優勢
不需要提供勞工證
不需要雇主擔保
申請成功率高
申請條件遠低於EB-1A
全家一步到位拿永久綠卡
不受行業、英文水準、語言、年齡和學歷的限制
申請條件
適合人群
美國碩士,博士應屆畢業生;
企業家客戶,無論企業大小;
精英人士:學者、科研人員、醫生、高管、教師、房產經紀人;
具備優秀才能人士:教練、飛行員、藝術家或廚師。
海外永居負責人
陳建晧
項目特別顧問
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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