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852 97082929(whatsapp)
斯洛文尼亞
項目介紹
斯洛維尼亞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Slovenia),簡稱斯洛維尼亞,位於阿爾卑斯山脈南麓,西鄰意大 利,西南瀕臨亞得里亞海,東部和南部被克羅埃西亞包圍,東北鄰匈牙利,北鄰奧地利。被譽為歐洲的 “綠翡翠”。國土面積為 20,273 平方公里,全國人口約 205 萬人,首都盧布亞納。
根據斯洛維尼亞《國籍法中的血統權》,允許外國人,無論出生地,皆可獲得(恢復)公民權,您 只需要有親戚在 1991 年 6 月 25 日前生活在南斯拉夫,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精通斯洛文尼 亞語,只需要對該國歷史、文化和傳統有基本的認識。斯洛維尼亞承認雙國籍,外國人獲得斯洛文 尼亞公民身份後可以保留其原有國籍。
項目優勢
1. 條件簡單:不要求資產,不需要交稅,無商業經驗 要求,無資產來源要求,無居住要求。 2. 國家富裕:斯洛維尼亞是前南斯拉夫六個加盟共和國 當中最富裕的國家。並且對公民海外資產不全球徵稅。
3. 環境和諧:斯洛維尼亞環境優美,被美國總統稱為世 外桃源的國家。人民熱情友善;政治、治安非常安全。
4. 社保健全:您可以享受斯洛維尼亞的福利、公民權、 教育、醫療、失業計畫和養老金等。可以享受異國領 取養老保險,醫療救濟金,失業補助等。您可以享受 歐盟國家中最好的醫療設施和保健服務,以及僅提供 給歐盟國公民的優惠條件。
生活工作:持有斯洛維尼亞護照可通行全 球 150 個國家,自由往來歐美地區,並且 可保管中國戶口不影響國內生活。
申請條件
主申請人年滿 18 周歲
副申請人包括配偶、孩子、父母
身體健康
無犯罪記錄
海外護照負責人
Andy
最新資訊
移民局鏈接: